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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医学与精神医学博物馆实物与文献资料征集启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6453   更新时间:2012-09-17

为系统反映、全面展示有史以来华人在精神医学与行为医学领域的杰出成就,总结发展历程,教育后人,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与济宁医学院共同发起筹建“行为医学与精神医学博物馆”。现特面向海内外各界人士征集有关实物与文献史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内容

有史以来行为医学和精神医学领域海内外华人学者(中国大陆、港澳、台湾、世界各地)历史名人、现代医学家和科研机构、学术团体的可收藏的实物和文献资料。要求对行为医学和精神医学学科发展贡献卓著、影响深远、具备馆藏价值的有形实物和无形载体,包括各种历史文献资料、论著、期刊、报纸、图书、画册、内部印刷资料、名家手稿、声像、图片、照片、文物、工艺品、艺术设计、计算机软体、医疗检查和治疗用仪器设备等。

二、征集办法

1.收藏提供者信息登记:所有收藏提供者登记藏品提供人个人/机构详细信息。请提供者详细注明:

个人提供:姓名,身份证明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电话,电子邮箱。

机构提供:机构名,通讯地址,电话,电子邮箱

机构联系人信息(姓名,身份证明号,通讯地址,电话,电子邮箱。)

2.符合入藏标准,确定收藏物品的提供者,均颁发“行为医学与精神医学博物馆收藏证书”。

3.所有藏品将参加所属藏品类别的等级评选,被评选为“一级藏品”颁发“行为医学与精神医学博物馆馆宝证书”,永久纪念,并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邀请参加开馆盛典。

4.所有藏品本馆以书面签约方式承诺:对各机构、个人提供的藏品将用于文物寄存、保管、展出,无偿进行科学保护、严密保管。

5.一般藏品采用捐赠方式,重大稀有珍贵物品,可采取借用、委托代管等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重大珍贵藏品可由本馆聘请专家鉴定和购买商业保险。

6.本通知未尽事宜依据《行为医学与精神医学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办理捐赠、借展、代管等有关事宜。

7.欢迎海内外各界人士提供藏品征集线索。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

0537-3616263(行为医学编辑部)

0537-3616366(济宁医学院精神卫生学院办公室)

0537-3616366(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办公室)

E-mailxwyxbjb@163169.net

通信地址:272067,山东省济宁市北湖新区荷花路16号博物馆筹建办公室

 

                               济宁医学院

                         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

                《行为医学与精神医学博物馆》筹建办公室

                               一二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