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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三届中华行为医学“终身成就奖”和“杰出贡献奖”候选人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3220   更新时间:2015-04-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为医学分会,各有关单位:

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在中华医学会的正确领导下,伴随着祖国的繁荣昌盛,已走过了二十余个春秋。在这二十余年的建设中,各地专家同心协力、栉风沐雨,为之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学会发展迅速,队伍不断壮大,行为医学越来越受到政府和全社会的重视,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前景。饮水不忘挖井人,为了彰显老一辈的丰功伟绩,激励后来者发奋图强,更快地推动行为医学事业发展。经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届中华行为医学“终身成就奖”和“杰出贡献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党,拥护党在现阶段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能在实际工作中率先垂范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自觉履行职业道德,廉洁行医,忠于职守,在所在单位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三)长期从事行为医学或相关领域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并做出突出贡献的知名专家。

(四)在行为医学领域有较深学术造诣和影响力,以及在学科发展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

(五)担任过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委员或《中华行为医学与脑科学杂志》编委以上职务,任职期间,致力于学会发展并做出突出贡献者。

(六)担任过省、市级行为医学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常委职务,任职期间,致力于学会发展并做出突出贡献者。

二、 推荐办法

第三届表彰“终身成就奖”一名,“杰出贡献奖”两名,候选人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方式产生。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为医学分会(未成立分会的可由医学会或专家所在单位)组织推荐工作,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将在网上公布推荐通知,符合条件的也可以自荐报名,由所在地行为医学分会或工作单位审核,报至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

  (二)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组织专家成立审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审定办公室根据报送的材料进行初评,提出候选人名单交审定委员会讨论。经审定委员会审定的候选人,需在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网上公示7天,广泛听取行业内部和社会各界的反映和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由审定委员会最终确定“终身成就奖”和“杰出贡献奖”的人选。

    三、推荐材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为医学分会负责上报“终身成就奖”、“杰出贡献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小一寸彩照三张。事迹简介1000字左右,内容写不下可另附页,并附主要业绩目录(要求提供候选人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课题、奖励等以附件形式装订成册)。推荐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推荐材料请寄: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16号济宁医学院310信箱(272067),高昶(收),电子邮箱:gaochang-888@163.com,办公室:0537-3616166,手机:13853730279

四、推荐截止日期:2015630日,以邮戳为准。

五、 表彰时间

20158月在无锡市举行的第十七次全国行为医学学术大会开幕式上进行表彰,并颁发“终身成就奖”和“杰出贡献奖”证书。

 

中华医学会行为医学分会

  二○一五年四月一日

 

附件:候选人推荐表